试点稳健向全国推行。随着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长期护理保险的长尾风险较大,会给基金带来支付压力。因此,我国应全面、深入分析试点地区实践经验,兼顾制度的可持续性、合理性及公平性,合理扩大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并稳步向全国推行,实现制度的行稳致远。
建立统一的原则标准。为了建立覆盖全国的普适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制度的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支付、失能等级评定等涉及公平性的内容制定统一规范标准,包括设定领取待遇的准入门槛、依法制定经办程序、科学拟定评定量表等,推动待遇支付水平与失能等级相关联,促进长期护理保险标准化、精细化发展。
吸纳并培养专业护理人才。长期护理的长远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应合理提升护理人员的工作薪酬标准、健全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障措施。同时,理顺护理行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路径,着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吸引青年劳动者加入其中,实现人才可持续发展。另外,政府应提供专业性的护理培训指导,以此提高现存从业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质,保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根据外国经验,单纯依靠政府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会给财政造成过大压力或基金支付困难。因此,应建立健全多主体协同的多层次保障体系。首先是“零支柱”的救助层面,由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特殊津贴;其次是个人和企业缴费的长期护理保险,这是多层次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再次是基于个人自愿原则的商业保险及互助保险体系,主要满足投保人更高层次的需求。
中国心理研究中心